平度市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2017-03-08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,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,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业务水平和社会、经济效益。平度市博物馆的业务范围是收藏展览文物,弘扬民族文化,文物征集、保管、研究、展览、宣传出版,考古发掘,文物保护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和本馆的性质、任务特点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藏品征集范围
1、反映古平度不同历史时期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文物。
2、古平度地域内的具有代表性的农业、手工业生产工具、产品,以及有关人们生产活动、商品交换等的文物资料。
3、平度历史上的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、作品、手稿及有关文献。
4、反映历史上平度社会发展的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、科学技术、文化艺术等的文献、文物。
5、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,有目的、有计划的征集其它类别的藏品。
二、入藏标准
文物是具有历史、科学、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具体到每一件东西,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,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。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、文化艺术、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、代表性。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,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。
三、征集工作流程
1、根据征集范围、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。
2、会同市级文物部门鉴定等级,定名。
3、修复保护。
4、登记编目、入帐建档。
四、藏品征集组织及人员
根据平度市博物馆工作实际,成立文物征集工作小组,馆长任组长,负责藏品征集、接受等相关工作。
平度市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小组及成员名单:
组 长:曲 涛
成 员:张毓敏、王 艳、李秀兰、孙洪军
五、平度市博物馆文物鉴定小组
组 长:曲 涛
成 员:社会临时聘请
